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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0-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康复服务补助申办新流程正式实施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改革,根据《关于优化东莞市0-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康复服务补助申办流程的通知》(东残联通〔2019〕78号),市残联已于2019年12月1日对《东莞市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东莞市7-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服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关于启用0-15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东残联通〔2019〕54号)中的申办流程进行变更。 一、东莞市0-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康复服务补助申办新流程 首次申请 监护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申请人户籍地所属镇街(园区)残疾人联合会填写《东莞市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或《东莞市7-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康复补助申请审批表》 (1)申请人户口薄 (2)申请人出生证 (3)申请人《残疾人证》或医院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 (4)申请人近期生活照 (5)监护人身份证 5个工作日内,镇街(园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 不通过,退还所有提交资料。通过,将申请人资料录入“0-15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至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审批。 5个工作日内,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出具审批意见 不通过,以短信形式告知监护人。 通过,以短信形式告知监护人,并发放电子代用券。审批之日的次月1日起可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使用电子代用券。满一年,可以再次申请。 非首次申请,申请类别是否有改变 否:自行登陆“0-15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电脑端/微信端申请 或参照首次申请流程。 是:参照首次申请流程。 5个工作日内,镇街(园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 不通过:告知监护人。 通过:提交至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审批。 5个工作日内,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出具审批意见 不通过:以短信形式告知监护人。 通过:以短信形式告知监护人,并发放电子代用券 审批之日的次月1日起可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使用电子代用券,满一年,可以再次申请。 二、各镇街(园区)残疾人联合会通讯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