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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0-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康复服务补助申办新流程正式实施

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改革,根据《关于优化东莞市0-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康复服务补助申办流程的通知》(东残联通〔2019〕78号),市残联已于2019年12月1日对《东莞市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东莞市7-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服务补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关于启用0-15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东残联通〔2019〕54号)中的申办流程进行变更。

一、东莞市0-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康复服务补助申办新流程

首次申请

监护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申请人户籍地所属镇街(园区)残疾人联合会填写《东莞市0-6周岁特殊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或《东莞市7-15周岁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康复补助申请审批表》

(1)申请人户口薄

(2)申请人出生证

(3)申请人《残疾人证》或医院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

(4)申请人近期生活照

(5)监护人身份证

5个工作日内,镇街(园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

不通过,退还所有提交资料。通过,将申请人资料录入“0-15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至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审批。

5个工作日内,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出具审批意见

不通过,以短信形式告知监护人。

通过,以短信形式告知监护人,并发放电子代用券。审批之日的次月1日起可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使用电子代用券。满一年,可以再次申请。

非首次申请,申请类别是否有改变

否:自行登陆“0-15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电脑端/微信端申请 或参照首次申请流程。

是:参照首次申请流程。

5个工作日内,镇街(园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

不通过:告知监护人。

通过:提交至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审批。

5个工作日内,市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出具审批意见

不通过:以短信形式告知监护人。

通过:以短信形式告知监护人,并发放电子代用券

审批之日的次月1日起可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使用电子代用券,满一年,可以再次申请。

二、各镇街(园区)残疾人联合会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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